本府為協助都市計畫區內已取得特定工廠登記用地快速完成分區變更合法程序,將依都市計畫取得特定工廠登記土地變更處理原則辦理全縣性都市計畫通盤檢討專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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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稿單位 | 城鄉計畫科 | ||||||
公告類別 | 其他公告 | ||||||
發稿日期 | 114/05/07 | ||||||
連絡資訊 |
城鄉計畫科承辦 04-75312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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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 |||||||
全縣性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採「整體規劃,分別開發」,未來本府將主導進行都市計畫主要計畫的整體檢討變更,待內政部審定後,廠商只需自行擬定細部計畫,並與本府簽訂協議書,即可將細部計畫報請內政部核定發布實施,完成用地合法作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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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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